问题 | 打了借条没给钱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打了借条没给钱的,借款人可以与出借人协商,要求出借人及时提供借款;如果因为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借款人还可以要求出借人赔偿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来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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