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落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购房落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已婚的购房人: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6、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二、办理购房入户需要什么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1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局打印的1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5、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6、一次性购房或是银行还款6个月的证明; 7、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需加盖公章; 8、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所属派出所开具的知名品牌号证明。 三、购房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购房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1、本人的户口薄或者(户口薄要求首页要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户籍证明(若户口薄无法提供,可以在户籍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房产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以及复印件(需要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相关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发票原件以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月还款记录的证明)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填写《入户申请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