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计中需要注意的实物竣工验收要求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实物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前的重要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物竣工验收要求如下: 1. 建筑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法规和建筑设计文件要求; 2. 建筑工程结构稳定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和建筑设计文件要求; 3. 建筑工程的主要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4. 建筑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5. 建筑工程的环境保护符合国家法规和建筑设计文件要求; 6. 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符合国家法规和建筑设计文件要求; 7. 建筑工程的节能性能符合国家法规和建筑设计文件要求; 8. 建筑工程的其他要求。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核查建筑工程的安全性能、结构稳定性能、主要设备的质量、环境保护、消防安全、节能性能等符合国家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核查建筑工程的安全性能、结构稳定性能、主要设备的质量、环境保护、消防安全、节能性能等符合国家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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