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被判缓刑是怎样执行的 1、被判缓刑执行方式如下: (1)缓刑判决从依法确定之日起,人民法院就应当立即交付执行; (2)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交付考察; (3)实行亲属责任担保和经济担保的方法,敦促缓刑犯自觉接受改造; (4)回访考察; (5)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缓刑的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缓刑适用条件如下: 1、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6、不属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