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最新!荆州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分为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和三类区域进行不同标准收费。 (一)一类区域 停车在30分钟(含)以内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小型车停车首小时收费标准为每泊位3元,首小时以后每30分钟加收1.50元,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算; 收费时间为7:30-21:00,连续停放最高限额为20元; 夜间21:00-次日7:30免收停车费,大型车停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 (二)二类区域 停车在30分钟(含)以内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小型车停车首小时收费标准为每泊位2元,首小时以后每30分钟加收1元,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算; 收费时间为8:00-20:30,连续停放最高限额16元; 夜间20:30-次日8:00免收停车费; 大型车停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 (三)三类区域 停车在30分钟(含)以内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小型车停车收费标准为每泊位每小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收费时间为8:00-19:00,连续停放最高限额8元; 夜间19:00-次日8:00免收停车费; 大型车停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