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下列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 1、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将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对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对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将剥夺终身政治权利; 4、刑罚规定的其他罪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泄露国家机密、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可以单独处罚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