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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毕业生接收函一定要吗
释义
    法律分析:就业接收函是用人单位同意接收毕业生而出具的函件,这种函件方便把毕业生的人事资料和相关档案从学校转入就业单位,如果找到工作最好是交给学校,没有坏处。如果没有找到工作或是准备二战考研,也就意味着没有就业接收函,学校可能会因为就业率的原因,强制毕业生上交接收函,这个时候考虑到与学校的关系和档案后续的回转问题,有能力还是上交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五十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为毕业生、结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
    第六十条 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等学校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教育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保证国家举办的高等教育的经费逐步增长。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向高等教育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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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6: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