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配合召回药品应处两万元以下罚款,具体内容有以下几点: 1、发现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拒绝配合调查、协助召回药品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厉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查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不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查。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