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恋爱期间赠予对方房产可以要求返还吗? |
释义 | 恋爱期间赠与他人的房产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请求返还: 1.房产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可以撤销赠与; 2.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3.受赠一方没有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