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郑州醉驾可以判处缓刑吗 |
释义 | 有,但很难。 大概有2%的比例,自醉驾入刑以来,判缓刑的人极少。 醉驾入刑刚开始执行时,法院内部有要求,酒驾一般不适用缓刑。后来又下发文件,要求按照宽严相济原则,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同时规定,对于酒精含量没有超过120mg/100ml,自觉接受检查,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没有以下的十种从重处罚情节的;以及对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符合刑法缓刑适用条件的,一般可以适用缓刑。 一、十种从重处罚情节分别是: 1、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尚未构成交通肇事罪的; 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 3、醉酒驾驶营运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的; 4、醉酒在城市道路上驾驶工程运输车的; 5、造成他人轻伤且负有主要责任的; 6、无驾驶汽车资格醉酒驾驶汽车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是已经报废的汽车而驾驶的; 8、被查处时逃跑,或者抗拒检查,或者让人顶替的; 9、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 10、曾因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 二、酒驾的处罚规定: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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