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开封导游证核发法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三十七条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导游证的样式规格,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规定。 二、开封导游证核发法受理条件 1、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四)被吊销导游证的。 1.未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承诺2.身份证的扫描件或者数码照片3.与经常执业地区的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经常执业地区的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确认信息4.无过失犯罪以外的犯罪记录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