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人变更的理由 |
释义 | 公司法人变更的理由是公司分立和公司合并两种。 一、股东怎样行使表决权? 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为:1、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来行使;2、无规定的,可按照出资比例来行使表决权;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增资或减资、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都需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除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公司分立程序包括哪些 公司分立程序包括: 1、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分立方案:在公司分立方案中,除分立原因、目的、公司地位、公司章程等相关问题外,还应妥善处理财产债务分割; 2、公司股东会关于分立方案的决议:公司分立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称重大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会议决议的形式决定; 3、董事会编制公司财务和财产文件:公司分立时应分割财产。为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实施; 4、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本质上与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司合并规则相同,即公司分立应以政府批准为前提; 5、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债权人保护程序主要涉及分立通知、公告和程序:分立决议作出后十天天内通知债权人,30天内在报纸上公告。 三、公司能收购本公司股份吗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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