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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贷款未还清的房子算共同债务吗?
释义
    离婚后房贷不算共同债务。如果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银行贷款,婚后偿还贷款的房贷,如果是以支付首付款人名义登记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未偿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如果是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
    法律分析
    离婚后未偿还清的房贷不一定算作共同债务,具体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如果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贷款,则房地产以首付款支付人名义登记。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法院可以判决房地产属于产权登记方,未偿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产权登记方应当向对方赔偿夫妻共同还款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
    2、如果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买财产,则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法院不应判决房屋所有权,而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如果当事人获得了前款规定的房屋完全所有权后,仍有争议,则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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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9:4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