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暂住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由单位负责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2)暂住在建筑施工场所或个体经营场所的,由场所负责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3)租赁房屋暂住的,由房屋出租人或房屋代管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4)租住在居(村)民家的,由户主持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5)其他暂住人员的,由本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法律依据:《暂住证申领办法》 第二条 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 暂住人在暂住地办理劳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时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