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可以。 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如下: 1、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 2、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 3、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独资企业不适宜风险大的行业。 4、企业的规模有限。独资企业有限的经营所得、企业主有限的个人财产、企业主一人有限的工作精力和管理水平等都制约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 5、企业的存在缺乏可靠性。独资企业的存续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个人的得失安危,企业的寿命有限。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独资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因此,个人独资企业不可以进行入股,因为别人已经是全资建立的工资,除非别人把公司给解散了。但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发展是有很大的问题的,因为都是一个人,所以这种前进的步伐是缓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