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能否利滚利 |
释义 | 民间借贷“利滚利”是不合法的。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欠款利息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欠条中明确约定了利息计算方式的,应当依照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从其约定,但利率不能超过法律规定,年利率未超过24%的,合法有效。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年利率超过24%不到36%的,按当事人意愿。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民间借贷属于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起诉讼,法院不予保护,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借款人不能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利息。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无效。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2分利息是否受法律保护 2利息分受法律保护。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的24%,法院支持,即月利率的2%。超过24%~36%的年利率已经支付的,借款人要求贷款人返还,法院不支持。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协议无效。借款人要求贷款人返还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另外,利息需要提示的是,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中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提前扣除本金利息的,人民法院以实际贷款金额认定为本金,即不认定砍头利息。并且对于将前期贷款本息结算后的利息计入后期贷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的,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贷款本金。 三、借贷利息最高是多少 民间借贷利率在36%之内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有关民间借贷利率和利息的内容主要包括: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息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3.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4.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此外,这一部分还对逾期利率、自愿给付利息以及复利等问题作了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