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感谢信是否侵犯隐私权 |
释义 | 如果感谢信的内容不涉及写信者的隐私的,或者经过了写信者同意的,公开感谢信不侵犯隐私权;反之,如果感谢信的内容涉及到了写信者的隐私,其未经过其同意就公开了信件的内容的,则侵犯了其隐私权。 一、隐私权保护与名誉权保护的区别 隐私权与名誉权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隐私权与名誉权主体不同。 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而名誉权不仅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组织也享有。 2、隐私权与名誉权客体不同。 隐私权的客体是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或不宜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 3、隐私权与名誉权侵害方式不同。 侵害隐私权的方式常见的是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而披露、传述、散布、窃取他人的个人隐秘事项;而侵害名誉权的方式常见的是侮辱和诽谤。 4、隐私权与名誉权侵害的内容不同。 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散布、公开的内容并非捏造、虚构的,而是事实;而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人散布的内容是捏造、虚构的.并非事实。 5、隐私权与名誉权侵害行为人的心理状态不同。 侵犯隐私权可能出于故意也可能出于过失;侵犯名誉权大多是一种直接故意行为。 6、隐私权与名誉权侵害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同。 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人主观上可能不具有目的,也可能具有恶意目的或善意目的;而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为了毁损、贬低他人名誉。 7、隐私权与名誉权保护方式不同。 隐私权的保护只能通过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进行;而名誉权的保护还可以通过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方式进行。 二、发聊天记录给别人算侵犯隐私吗 1、要看具体聊天记录的内容,如果聊天记录内容涉及到他人个人信息等就算侵犯隐私权。 2、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三、侵犯他人隐私的起诉条件 关于侵犯他人隐私权,以下是侵犯他人隐私的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你邻居按照摄像头,其行为是合法的,如果你认为他有窥探你家室内情况,可以与他协商或者找居委会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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