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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庭和听证有什么区别
释义
    法律分析:1.民事诉讼中听证指的是人民法院在作出有关法律决定之前,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开庭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
    2.法院听证程序一般是在案件执行阶段,因该执行案件出现执行异议或案外人异议,法院执行部门会通知各方当事人参与听证,因此听证大多属于行政程序,而开庭是司法程序。
    一、接到传票开庭不去会怎么样
    1、如果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不去开庭,法院会按自动撤诉处理;
    如果被告收到法院的传票不去开庭,法院会缺席判决。
    2、开庭,是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一个过程。
    原、被告必须在开庭时把证据向法庭出示,由对方当事人进行质证,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收到传票不去开庭,丧失了举证的机会,丧失了对对方证据质证的权利,丧失了陈述自己观点、理由的机会。
    除极少数特殊案件当事人必须到庭外,法院不会对被告不到庭作出处罚。
    3、缺席判决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民事诉讼制度。
    缺席判决,就是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
    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缺席判决制度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结案率,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一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一般程序的具体内容有: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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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1:2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