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目前, 工资薪金所得 个税起征点 (免征额)仍是5000元,起征点调整至5000元还只是舆论上大概率推测,有分析认为, 个人所得税 调整方案已经确定,应该会在2016年下半年部分实施,或许起征点会有预期提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