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贸合同有三种形式:书面、口头和其他。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当面或通过电话达成协议;其他形式是指以行为方式表示接受而订立的合同。 法律分析 外贸合同通常指国际贸易合同。合同形式可分为: 1.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函以及数据电文(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口头形式。采用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又称口头合同或对话合同,即指当事人之间通过当面谈判或通过电话方式达成协议而订立的合同。 3.其他形式。这是指上述两种形式之外的订立合同的形式,即以行为方式表示接受而订立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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