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户口每月公示时间 |
释义 | 从2021年开始,上海的落户公示从之前的每月一次改成了每月两个批次,每到月中或者月底将近,已经在落户审核流程中的同学们就会开始焦虑。 可能是有的人对每个月的公示时间不太了解,在每次公示日期前的三四天,就会有同学开始到局长这里刷公示名单。 其实从今年3月份开始,上海人才引进和居转户落户公示的日期已经相对固定,正常情况下,公示名单会在每个月的月中和月底在官网上公布。 公示当天具体的名单公布时间为下午3点至5点。 上海户口每个月15号公示。 在查询到自己的信息已经出现在公示名单上之后,等候5到10个工作日,进入“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公众号查询是否有准迁信息。如果查询到准迁信息,就可以到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操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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