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是怎样计算的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的计算方法和含义。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不同的利率进行计息,每年进行结息。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储蓄,由各种单位和个人缴存,用于购买住房。 法律分析 一、住房公积金怎么计算 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息,当年存储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居民储蓄活期存款利率记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存储本息按照三个月整存整取的计息。公积金的会计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比如,一职工自2009年9月开始缴交公积金,每的缴交额为200元,加上单位的200元,每月进入帐户内的余额有400元,至2010年6月30日结算时,该职工公积金帐户内有余额4000元,这4000元将按当时的活期利率0.36%计息:当年的利息:4000乘以(0.36/100/12乘以10个月)=12元当年的本息:400012=4012元,2010年7月——2011年6月,该职工连续交纳的12个月,月交额还是200元,交上单位的200元,每月仍为400元,2011年6月30日公积金结息时,帐户内的余额为:上年4012元,当年4800元,结算方式: 1、上年的4012元按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2.85%)计息:4012乘以(2.85%/12乘以3)=28.59元(利息),本息和为:401228.59=4040.59元; 2、当年的4800元按活期存款利率(0.5%)计息:4800乘以0.5%=24元(利息),本息和为480024=4824元。至2011年6月30日,该职工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为:4040.594824=8864.59元。这8864.59元在2012年6月30日按三个月的整存整取利率计息;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缴交的公积金,到2012年6月30日时按当时公布的活期利率结息。 二、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结语 住房公积金的计算方法是个人和单位缴纳的金额从存入公积金账户之日起开始计息。存储的金额按照居民储蓄活期存款利率记息,上一年结转的金额按照三个月整存整取的计息。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住房储金,适用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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