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判断市场是否被垄断的最主要标准是市场份额。如果某种商品的市场上只有一个卖家,就认为市场是处于垄断状态。垄断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垄断行为是一个法学概念,两者的逻辑有差别,但都与竞争有关联。按照一般逻辑,垄断行为就是垄断者的行为,然而法学上的垄断行为是指排斥、限制竞争的行为,也称为反竞争行为。 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5)联合抵制交易。 (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三、行政垄断 1、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即通常所称“行政垄断”。这种行为的主体不是经营者,而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2、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以下行为是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垄断行为具体包括: 垄断协议;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