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法律里,被传唤人既可能是原告也可以是被告。被传唤人与传唤人是相对应的概念。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当事人是被传唤人(包括原告和被告),司法机关是传唤人,是依法履行职能。 一、派出所传唤是掌握了证据吗 派出所传唤不一定是掌握了证据。公安机关有权利在没有实际的证据的情况下传唤嫌疑人,但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是不告知事由、不出示证件强制传唤的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传唤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使用传票通知刑事诉讼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接受问话的诉讼活动。 传唤的条件: 1、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2、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4、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派出所叫去问话,一般问题大不大 派出所立案,通知去问话,仅仅是警察了解案情的一种简单情况,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传唤。如果不去,一般没什么后果。要去的话应当去当地的派出所。如果警察发现有违法行为或犯罪嫌疑,警察应当采取《传唤证》或《拘传证》方式进行强制传唤,而不是电话通知。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三、传讯和传唤有什么区别? 传讯和传唤的区别有:传唤的用途主要是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传讯的用途不只是刑事治安方面,还有普通传达讯息方面。传讯指的是司法机关传唤案件当事人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场所接受讯问;传唤指的是司法机关命令诉讼当事人或其他特定人于指定时间到案所采取的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