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 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 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 4. 诉讼 。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