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1980年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即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婚姻关系的性质和特点,要求男女当事人必须达到适婚年龄,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具备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条件,才能在处理婚事时做出判断,才能在婚后承担对家庭、子女和社会应尽的责任。民法典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了国家控制人口,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我国民法典对于结婚的年龄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男性不能早于22周岁,女性不能早于20周岁是我国规定的合法的适婚年龄,因此标题中的18岁结婚本身就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更涉及不到结婚会给高考加分的情况了,这本身就是一种民间由来已久的传言。 一、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会被认定为是婚姻无效: (一)重婚; 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 主义道德风尚,影响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因此《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重婚(即指重婚者的第二个婚姻)是无效婚姻。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具有亲属关系的人结婚,与社会伦理道德不符,破坏了社会公益。 (三)未到法定婚龄。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民法典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到国家控制人口的政策,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