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癌症二次报销去哪里报 |
释义 | 二次报销仅限于新农合,到医院窗口或者新农合结算科进行报销。 1、新农合二次报销流程; (1)出即时结算; 因大病在当地的二甲医院或者定点医院就医的新农合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医院收费窗口由医院垫付大病保险赔付资金,出院时自动依据新农合大病保险比例来报销,不需要额外办理报销手续。 (2)出院后结算; 如果是出院后办理报销结算,需要出院后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新农合结算科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则可拿到新农合补偿款,不符合条件则按照一般住院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2、新农合二次报销所需材料; (1)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2)居民身份证患者户籍原件、参合证(卡)原件; (3)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者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复印件; (4)费用清单、出院结算单或者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持有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的慢性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以及门诊病历; (6)患者本人或者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账号。 按照规定,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住院费用时,在职、退休人员起付线金额均为1300元。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为650元。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目前为7万元。退休人员的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个人支付比例的60%,但是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相同,全是由个人支付。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疗机构的级别有关 如果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用较多,超出了最高支付限额,超出部分的费用将按大额医疗互助的有关标准报销,即由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一年以内,大额医疗互助的累计最高支付数额为10万元。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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