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两年多来,我国持续推进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有力促进了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回归,不断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今年,《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和《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出台,对前期集采工作的规则、制度和做法进行了系统化总结,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集采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