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责成招标采购单位依法重新招标。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可以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第四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如果是设备的话,可以通过技术对比达不到设计要求之类原因。,可以不招标,像你这种情况没有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