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算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在计算个人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4倍的部分无效。另外,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如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2、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在实际案例中,到底是否支付利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判决支付利息或不支付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3、个人借款中,当事人双方可以明确约定无息借款。如果约定了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利息计算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进行。 综上,是关于“当事人可以口头约定借款利息吗”以及“算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什么”的有关借款利息的内容,希望对解决您的法律问题能有一定的帮助。实践中,借款的双方在对借款的利息进行约定时,一定要注意把握度,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否则就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利后果,而如果您对借款利息的法定范围不是很清楚的话,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一、高利贷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关于高利贷的规定,有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法律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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