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张专利权的方式 |
释义 | 专利权人能够主张的权利包括:实施其专利技术的独占性权利,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的权利,处分其专利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第十三条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上述权利也就是专利权人主张专利权的具体方式。 一、专利权的权利取得方式 1、原始取得,也可以说是自主研发。 2、专利转让,直接将专利权转让给对方,收取转让费。专利转让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3、专利实施许可,通过付给专利权人使用费用等方式获得专利实施许可,也可以使用该专利,相当于部分取得了专利权。 二、专利权受到侵?害的主要方式 专利权受到侵害,往往是指侵害者实施了直接侵权或者间接侵权行为,两者的主要行为特征如下: 直接侵权行为。主要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或利用专利方法获得的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间接侵权行为。这是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但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例如,行为人知道有关产品系只能用于实施特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零部件、设备等,仍然将其提供给第三人以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权利人主张该行为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该第三人的实施不是为生产经营目的,权利人主张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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