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指的是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的三年内,行为人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等政治权利。 行为人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对孩子有影响么?被剥夺政治权利人的子女和配偶,在是实务中,最少3代的直系亲属是无法通过政治审核,包含不能入党,不能参军,不能当公务员,不能从事国企,事业单位中高层的职位。被执行人不能成为公司法人,也就是任何型式规模的生意,只要通过正规途径创办的,你不能是法人,不能是股权人,不能参于上市分红,不能申请商业贷款(个人贷款虽不在其列,但是有过这样背景的,基本也是拿不到的了)。不能购买保险(包含车险和人生意外险-虽然法律未明列,但基本你犯了,保险公司就会和你绝缘了)。不能在任何事业单位,公务员,军队等参于工作。综上所述您清楚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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