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根据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也不同。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异议成立,则案件将移交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进入人民法院阶段的必经前置程序。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理案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时,而向该仲裁委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如果申请人认为仲裁委不具有管辖权,则可以书面提出管辖权异议,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仲裁委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的程序和要点 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的程序和要点涉及劳动纠纷中当事人对仲裁机构管辖权的异议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在接到仲裁通知后的规定期限内向仲裁机构提出异议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和理由。仲裁机构将对异议进行审查,并根据法律规定决定是否接受管辖权异议申请。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应注意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了解管辖权异议申请的程序和要点,有助于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促进劳动纠纷的及时解决。 结语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程序,对于当事人来说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管辖权异议的提出和处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当事人应及时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仲裁机构将对异议进行审查,并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决定。当事人应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并了解管辖权异议申请的程序和要点,以确保维护自身权益并推动劳动纠纷的及时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