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合同与正式合同的区别 |
释义 | 1、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去工作。 2、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不同。 正式员工,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派遣工,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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