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修路征收房子怎么赔偿 |
释义 | 政府造路要拆房子,按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征收土地的具体流程: (一)征地情况告知,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告知书》并公告或者直接发布《拟征地公告》,将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二)征地调查确认,在征地报批前,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 (三)函告征地情况 (四)征地听证告知 (五)组织征地听证 拓展资料: 农村房屋拆迁偿标准如下: (一)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二)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三)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四)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五)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六)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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