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业务是人身保险公司可以经营 |
释义 | 哪些业务是人身保险公司可以经营 (一)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二)个人定期死亡保险; (三)个人两全寿险; (四)个人终身寿险; (五)个人年金保险; (六)个人短期健康保险; (七)个人长期健康保险; (八)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九)团体定期寿险; (十)团体终身保险; (十一)团体年金保险; (十二)团体短期健康保险; (十三)团体长期健康保险; (十四)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 (十五)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保险法》 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