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可以及时变更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用人单位拒绝的,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