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质量问题要房东担责吗 |
释义 | 二手房有质量问题房东应当担责。业主可以要求房东限期整改,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业主可以拒绝收房,并要求房东赔偿相应的损失。 一、未经房主同意是否可以合租 未经业主同意,通常不能合租。如果租赁合同不允许租户转租或合租,租户自然不能与他人合租,否则构成违约或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户未经房东同意与他人合租,实际上构成违约。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要求租户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果擅自与他人合租,事后得到房东的默认或明确许可,可以承认房东同意租客与他人合租。 二、期房买卖同样被侵权的行为有哪些 买期房被侵权的情况有: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等。 三、购房者有哪些情形可以要求退房 购房者在以下情形能要求退房:双方协商一致退房的;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退房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退房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退房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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