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浙江省内社保需要转移。 在省内转换工作,应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新参保地医保中心开具参保凭证。在参保凭证开出15天内,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和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新的居住地办理转入手续即可。如果跨省份转换工作,则需要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并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和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新选择的工作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社保转移的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需要先去新的社保参保地,根据相关的法规建立基本保险养老关系以及缴费。之后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向新的社保机构提出要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 2、在新的社保参保地,相关机构,收到转移接续申请的15个工作日之内就会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的话,就会向原来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且提交接收的相关信息,如果不符合条件的话,也会给大家进行书面说明; 3、在原来的社保参保地的相关机构接到了接收函以后会在1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成转移接续手续; 4、新的参保机构就会核实大家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以及相关的资金,并且在1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手续。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公司社保,其具体操作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操作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