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受过刑事处罚的,会影响其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加公务员考试、警校招生、军校招生、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政审,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 直系亲属有刑事犯罪记录,如果已经服刑完毕的,其子女在公务员政审、选调生政审一般是不会受到影响;如果直系亲属有刑事犯罪记录并且正在服刑,其子女不能报考公务员、选调生考试,直至服刑完毕才有资格重新报考。 此外,如果直系亲属犯有重大刑事犯罪,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即便是直系亲属服刑完毕,考生也不能报考公务员和选调生考试,如果是普通的公司或者一般企业的话不会有这样的要求。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