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分居两年后,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法院会怎么判?? |
释义 | 如果分居两年后,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法院会怎么判??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分居应达两年或两年以上 如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一方独自另处生活,已达两年十一个月,这期间除共同照顾子女的生活与教育外,夫妻间没有履行任何夫妻义务,但在最后一个月中经亲友从中调和,独自生活的一方又重新回家与另一方共同生活,不管他们重新在一起生活时间长短,他们分居的期间应中断。即使第二天又因感情不和处于分居状态,夫妻间的分居时间应重新计算。 二、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前提 “分居两年”只是一个参考条件,不是绝对条件。实践中,有将“分居两年”等同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误论。有的夫妻是因对方有某种恶习影响了感情,造成分居达两年或两年以上,起诉离婚是因对对方改掉恶习缺乏信心。如被告能够表示改掉恶习,并有足够的可能。这种情形应认定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应属于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1、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离婚的标准之一,分居两年只是离婚理由中一个,并不是必须的; 2、如果决定离婚,又没开始分居,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最好的办法是直接到法院起诉。第一次判不离婚,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离婚。这样比分居两年离婚要快。 3、分居事实,最好要有证据证明。 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