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首先要看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流产。如果说是由于母亲患有严重疾病,或者胎儿畸形导致的不得不流产或者引产,这样的情况是可以报销的。但是如果是意外妊娠,想要通过流产来终止妊娠,这种情况不论是哪一种 医疗保险 都不予以报销的。因为一般医疗报销的是非意外,和人为因素导致的疾病,所花费的必要的 医疗费用 ,而人工流产属于人工意外导致,所以各类保险都是不予以报销的。 《 女职工 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 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 生育保险 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