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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专业机构嘉定上班时间
释义
    法律分析: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早上8:30到下午5:30。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一、单位为什么怕劳动仲裁
    单位怕劳动仲裁是因为现在劳动仲裁的监督惩罚力度很大,且因为单位或多或少都有法律上的盲区,很容易出现纰漏,所以在仲裁的时候可能就会发现单位违反政策的行为,还要付出金钱和时间来进行仲裁。
    一、申请劳动仲裁应具备的条件有: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
    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
    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劳动仲裁的基本流程是:
    1、仲裁申请。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申诉日期等;
    2、案件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组建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
    4、调查取证。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
    5、仲裁调解。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
    6、仲裁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综上所述,单位怕劳动仲裁是因为现在劳动仲裁的监督惩罚力度很大,且因为单位或多或少都有法律上的盲区,很容易出现纰漏,所以在仲裁的时候可能就会发现单位违反政策的行为,还要付出金钱和时间来进行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具备的条件有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等。劳动仲裁的基本流程有仲裁申请、案件受理、组建仲裁庭、调查取证、仲裁调解、仲裁裁决。
    二、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通常为: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1、协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形成和解协议。但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需要当事人自觉履行。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当事人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和仲裁。
    2、调解
    (1)、调解组织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组成。
    (2)、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3)、调解协议的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书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3、仲裁
    (1)、劳动争议仲裁的特点(与《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比较而言)
    1)、主体不同:劳动仲裁委员会是行政机关;商事仲裁是民间组织;
    2)、解决对象不同
    3)、管辖不同:劳动仲裁是法定管辖;商事仲裁是约定管辖。
    4)、与诉讼关系不同:劳动仲裁是“先仲后诉”;商事仲裁是“或仲或诉”
    (2)、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原则
    1)、一次裁决原则
    2)、合议原则
    3)、强制原则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庭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2)、仲裁庭:仲裁庭在仲裁委员会领导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案一庭制。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和二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也可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
    3)、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组成人员的回避
    (4)、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与受理
    1)、申请申请时效期间为1年。注意中断(主观事由)与中止(客观事由)的条件。
    2)、受理: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受理后5日内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10日内提交答辩状。
    3)、审理: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视为撤回申请;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可缺席裁决。
    部分事实清楚的,可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4)、执行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诉讼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发生劳资纠纷之后应该找什么部门处理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我国现有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包括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实中,我国的有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如上海),还设立省一级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审理主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办事机构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或者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等案件。但需要注意的是,省一级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市、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之间,不存在级别管辖的关系。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包括劳动争议在内的各类案件。我国的人民法院分为四级,分别是国家一级的最高人民法院、省一级的高级人民法院、地区一级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县一级的基层人民法院。一般而言,仲裁裁决书上会列明对仲裁裁决不服,向哪一个具体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劳动争议的当事人直接向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五条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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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9: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