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债权人对被查封的抵押物仍然有优先受偿权。根据法律规定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即只要办理了抵押登记该抵押权就合法有效,即使被查封也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如果该抵押物被拍卖了,债权人也可以对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 ,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