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签认罪认罚书啥意思 |
释义 | 检察院签认罪认罚书的原因如下: 1、检察院会给予相对不认罪认罚更轻的量刑建议; 2、案件大部分都能走简易程序或速裁程序,你等待判决的时间也会大大缩短; 3、另一方面,如果不签认罪认罚,检察院要提供大量的证据向法院证明你确实构成犯罪,工作量大大增加。 认罪认罚书签不签,要看具体的案件情况: 1、认为无罪不要签。检察院可以决定从宽处理,不起诉或者起诉后法院从轻作出判决; 2、如果有罪认罪认罚书还是签了比较好,如果是真的有犯罪事实的,还可以从轻处理,如果不签的话,对方上诉还可能会面临从重处理。认罪认罚书签了之后就没有必要请律师了,因为刑罚已经定下来了。 综上所述,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会告知嫌疑人签订一份具结书,在里面阐述从轻量刑的意见,对于嫌疑人来说,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就争取到从轻处罚的机会,当然,最终量刑还需要法院经过调查确定。通常情况下,法院会采纳检察院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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