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调动养老保险怎么转移 |
释义 | 工作调动养老保险转移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办理社保关系转移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和失业保险手册; 2、携带调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证明; 3、本人身份证; 4、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 5、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转移表》和《个人帐户明细单》。 综上所述,同城转移是不需要转移保险的,直接缴费级即可。而异地转移养老保险,是需要参保人向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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