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减轻处罚的情形 |
释义 | 一、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减轻处罚: (1)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 (4)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的; (5)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 【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二、我国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2、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5、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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