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特殊主体。1、 未成年人犯罪:即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完全丧失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实施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1、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2、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3、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