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公示公告发布后,是否存在变更的可能性?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拆迁补偿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当事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如果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补偿物品发生变更,应当重新协商补偿,并对补偿协议作相应修改。同时,补偿标准应该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能低于规定标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拆迁补偿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当事双方签字或者盖章。补偿协议中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和补偿物品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协商补偿,并对补偿协议作相应修改。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补偿标准应该是按照规定执行,不能低于规定标准。 总结:在拆迁补偿公示公告发布后,拆迁方和居民在签订协议时应当认真核对协议内容,如有变更应当重新协商,并对协议作出修改,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能低于规定标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