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父亲因欠下很多钱子女有义务还吗 要具体分析债的成因和种类。如果是父母个人借的债,那不需要子女用自己的财产偿还。如果是父母以家庭名义借的债,就要用家庭财产偿还,子女个人财产除外。当父母去世,而又有遗产的,子女应在遗产继承范围内返还。 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 遗产分割时的义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父母去世家产债务如何划分 首先看父母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那么父母去世之后,父母的遗产就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来继承,债务也由该继承人在遗产份额内进行偿还,如果没有留有遗嘱,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人来继承遗产,包括承担债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 遗赠扶养协议 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哪些情形下,父母欠的债务是由子女偿还的 父母欠的债务是由子女偿还的情形: (一)父母生前经营活动所欠债务。 (二)父母生前因生活困难所欠债务。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谁欠的债务就应该由谁来偿还,当然催债的人也不能使用暴力的手段催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